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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应该立即废止期房销售(转载)

发表于2008-08-21
 期房销售问题众多,是很多纠纷和房地产泡沫的根源之一.

首先,期房销售对购房者风险非常大.因为有期房销售,开发商可以用很少的资金以小博大.如果赚钱就是自己的,如果亏了就一走了之,把烂摊子推给银行,购房者和其他债主.而对于买房者来说,买了期房,很容易产生纠纷.什么景观,朝向,小区设施,周边环境,如果是买的期房,到时候很可能货不对板.而如果是现房,消费者买到的是怎么样就是怎么样的,没有任何纠纷.

在国外,如果消费者购买没有建好的房,开发商最多只能收取5%-10%的预付金.而且这些预付金还必须放在银行监管,并向购房者支付利息.而在国内,开发商将没有建好的房子就卖给购房者,购房者没有房产证就开始供楼,很多最后根本办不到房产证.

废止期房的正确方法应该是: 开发商只有在把房产证办好,房子完全建成后才能出售房屋;禁止银行向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发放贷款.

这样一来,就可以完全保障购房者的利益,也能够保护遵纪守法的开发商,去除居心不良的开发商.

 
 
发表于2008-08-21
 国家规定房子在封顶并经过初步验收后,才能取得预售许可证,之后才可以开始销售,但是,在前期人们狂热的房价将大幅上涨的预期鼓动下,许多人将钱以各种方式给开发商使用,造成很大的被动.
  我在论坛也提醒过多次,可是有谁能够听劝告呢?
发表于2008-08-22
 就像有人说的 房子也只是物品 如果你花钱买个彩电 空调 冰箱等 卖家说你先付钱 等我们把产品制造出来就给你 这合理吗?
发表于2008-09-05
 顶!支持废止!!最坏的就是那个“星河湾”的了,从七月份开始卖所谓的“VIP贵宾卡”到现在坑还没有挖好呢,估计开发商拿着那些钱跑啦,哈哈哈……提醒千万别信“星河湾”的鬼话了!!!
发表于2009-10-19
发表于2009-10-21

日照十年后....

发表于2009-12-19

应该立即废止期房销售(转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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